| 移民局对AP进一步的说明 |
| [ 04/29 09:38 来源:未名空间 ] |
| 对于正处于I-485调整身分的階段的申请人,而有离境美国的必要,您一定得先事先申請Advance Parole(AP)並获核准后,才可以在旅行结束後以该获准的AP入境美国,除非您另外保持有有效的H 或L身分並以该有效签证入境,否则,您不但无法再入境美国,而且您调整身分的申请也將视同放弃。 而在美国移民律師协会与移民局的定期会议中,移民局就此AP的问题,有进一步的说明。 如果您的AP申请还在pending,而您在AP核准之前有旅行的计划而必須离境, 只有在符合 下列兩種情形之下,您调整身分或AP的申请不会被移民局认定是视同放弃。 (1) 您持有之前已获准的旧 AP而该AP尚未过期(失效),则您可以持该先前已被核准的旧AP入境美国,但要注意的是, 您一定得在该旧AP有效期到期之前回來,你若是想要在旧AP到期日后仍留在境外來等待新 申請的AP活得核准,然后再持新获准的AP入境,是不被允許的。 (2)继续保持有H-1B, H-4 / L-1, L-2 / K-3, K-4 / V-2, V-3身分並以有效签证入境。 在这种情形,您仍然可以提出 AP的申请,到時候只要是用上述這些仍有效的非移民签证 入境,即便你是在 AP还未获准之前就已经离境,亦不会被认为是放弃了申请。 那些在还未等到Advance Parole核准后就离境的申请人,若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在之后 要入境美国時,一定会遭遇困難难,调整身分的申请也將会出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