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被遣返华裔妇女回美听讯 |
| [ 05/10 11:40 来源:侨报 ] |
法官昨(7)日下令政府召回去年被遣送回中国的一位华裔妇女。这位名叫冯美英(Mei Ying Fong,音译)的妇女1995年来纽约,申请庇护失败后,1999年被命令离开美国,2003年她和身为公民的女儿到国安局递交另一项移民申请,立刻被逮捕,第二天被送上飞往中国的飞机。法官指出冯美英有权依法起诉,要求让她返回美国办理相关法律事项。移民法律专家认为这样的判决很罕见。 据《每日新闻》报道,今年56岁的冯美英出生于中国,和女儿住在皇后区,女儿是美国公民。去年她收到国土安全部一张飞往香港的单程机票,要她离开美国。冯美英感到很意外。虽然法庭下令阻止国安部这么做,但是无济于事。 昨(7)日法官的决定使冯美英返回美国出现了曙光。曼哈顿的美国地区法庭(U.S.District Court)法官昨天下令,要求美国让冯美英返回纽约市,以便就其案进行听讯。 法官贺里斯坦恩(Alvin Hellerstein)判决说,尽管法官在遣送前最后关头要求国安部停止行动,而且冯美英可以依据宪法起诉,但是国安部仍然匆匆忙忙把她遣送走。 亚美法律援助处的律师凌欣彦(Sin Yen Ling,音译)认为,上述情况很罕见,一般情况下,一旦遭遣送,法律上就此终结。 冯美英1995年12月来到纽约,拿着6个月有效的签证。她和女儿陈爱英(Oi Ying Chan,音译)及其子女住在皇后区艾姆赫斯特。就在签证到期之前,冯美英申请庇护,称自己为了避免被强迫堕胎而在国内蹲了三个月监狱,担心回去遭报复。 不过冯美英对申请庇护抱着怀疑,她说她让收费办理此事的华埠旅游公司暂停申请,不过申请并没有撤销,而她并不知情。后来庇护申请遭拒绝,她也不知情。1999年11月2日,冯美英被命令遣送回国。 2003年9月,当冯美英到移民局办理另一个移民申请时,立刻被扣押。当时她女儿和她一起到移民局去,女儿递交一份申请,以公民身份申请母亲作为近亲调整身份,转为合法永久居民。冯美英被抓起来,第二天立刻被送上飞往中国的飞机,理由是她已经被勒令遣送回国。 冯美英的女儿慌忙联系曼哈顿律师库克斯(Theodore Cox),库克斯说服贺里斯坦恩法官在一个听证之前延缓遣送的命令上签字。这份延缓遣送命令下午1点35分发出,不过国安部通知法庭说,飞机仓门已关,即将起飞。20分钟后,飞机载着冯美英离开。贺里斯坦恩法官在15页长的决议书中说,政府拒绝让冯美英在72小时内起诉,这蔑视了她依法应享有的正当程序。法官拒绝接受政府以(遣送)不受时间限制作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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