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移民服务中心减轻工作量 移民申请可被直接否决 |
| [ 05/12 12:09 来源:侨报 ] |
美国移民服务中心(USCIS) 本月初签发一项备忘录。其内容是关于解释在某些情况下,USCIS将会有权直接否决一个申请,而毋须向申请人发出RFE(Request for Evidence)。新程序的目的在于减轻现时USCIS的工作量,但这项程序的出现可能导致较多申请个案因细微的证据不足而被否决。 按照备忘录的解释,假如USCIS认为申请人根本不可能提供RFE中要求的证据,那么USCIS就会直接把其申请否决掉,而不需要发出RFE的通知。例如,在I-140申请中,USCIS觉得雇主根本没有能力支付雇员要求的薪水,此时,USCIS就会采取执行以上程序。然而,在以前来说,申请人还有可以提交其它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支付薪水的能力。在新的程序之下,申请人没有第二次的机会。 范毅禹律师说,一般说来,在申请被否决后的最好解决途径是尽快重新提交申请。在新的申请里应根据前一次被否决的原因而准备更充分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也可以申请Motion to Reopen或Motion to Reconsider。要注意的是须在申请被否决后的30天之内递交以上申请(连同相应所需的申请费用) 。假如Motion也被否决的话,申请人可以向Administrative Appeal Office (AAO) 要求上诉,但这通常需至少一年的时间才会等到AAO的听证。 范律师还总结说,如果申请人首次提交的申请材料只是仅仅满足最低的要求,并且认为仍可以等到USCIS发出RFE时才补充相应材料,那么只能说接到否决的机会会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