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擅自修屋可能挨告 房客不可不慎(八) |
| [ 07/18 01:03 来源:世界日报 ] |
【本报记者李静雯纽约报导】有许多房客在租屋之后发现屋内有需要修葺的地方,因不愿意麻烦房东而自掏腰包请人修理,或者是为求住得更加舒适,花大钱装修租来的屋宇。房客可能觉得是一番好意,但律师提醒,未经屋主书面同意而擅自修理改建房屋,不但不会得到房东的感谢,有时还会惹上官非,房客不可不慎。亚洲人平等会的谘询律师葛门 (John Gorman) 表示,他目前手上有五位案主,都是在未经房东书面允许下便擅自修缮房屋,结果花费了大笔金钱、将房屋修建得焕然一新后,反被房东一状告上法院,面临强迫迁出的困境。葛门强调,站在房东的立场,这样做是完全合法的,因为在制式的租赁契约上,一般多会强调未经房东书面同意,房客不得擅自改建房屋。 葛门建议,若房客真的觉得房屋有不堪居住使用之处,例如:地板龟裂、水管漏水、马桶不通等,应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屋主修理。律师同时提醒房客,在以书面通知房东修屋时、最好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出,同时自己留一份存底,预防双方出现争议时,可当做呈堂证据。若房东同意房客自己修理改建,葛门强调,一定要求房东以书面的形式签下同意书。若是房东既不愿签字同意房客自行修葺、又不愿负责修理,则房客此时有两种选择:一是到房屋法庭申请「HP Action」 (Housing Part for Repair Action)的程序;一是拒绝支付房租,等上法庭之际拿出之前要求房东修理房屋的信件,请法官要求房东修缮。 葛门进一步解释,「 HP Action 」是一项很好的房客自力救济方式,因为房客只要到房屋法庭要一份表格,不需要律师也可以自行填写。只要将房屋失修毁坏、不堪居住的地方一一列举出来,房屋法庭就会派检查员实地勘察,对照房客的陈述是否属实,若是事实无误,则房屋法庭会要求房东修缮。 房客必须了解法律,才能保护自己,否则可能枉做了好人、又流离失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