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抽样调查:移民事务所违规严重 | |||
| 来源: | 侨报 | 发布时间: | (2005-05-11 12:11:28) |
纽约市消费局和市长移民事务办公室昨天联合公布了一批移民事务所的名单,称这些机构没有按规章操作,其中包括华埠20多家移民服务及咨询机构。 消费局于过去5个月中在全市范围内抽查了117家提供移民服务的机构,发现有76家没有能够按照新的旨在保护移民权益的“本地31号法令”(Local Law 31)进行操作,这其中包括没有明码标价,没有与客户签署具体的合约等等。在这76家被发现有违规操作的事务所中,有20多家是在华埠东百老汇和坚尼路一带行业的华人移民事务公司,其中包括东百老汇52号的4家公司、东百老汇32号的6家、坚尼路265号的3家,以及格兰街230号的3家,以及以上地段的另外数家公司。 以上公司违规情况似乎各不相同。据被列在名单上的一家位于坚尼路265号的咨询公司的负责人谭先生表示,他并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只是记得早前有消费局的人来查看,要他们把价位表贴出来,然后要将贴在墙上的价位表拍张照寄给他们。 根据消费局的文件显示,凡是提供移民服务的公司,如果被发现有违章操作的行为,第一次将被处以最高2500元的罚款,第二次及以后每次违反规定会被罚最高5000元的罚金。 消费局昨天同时宣布将在今后协同多个政府部门向各移民社区发放名为“移民服务提供者法律指南”(Immigrant Servie Provider Law Guide)的小册子,这本小册子将用11种语言编写,其中包括中文。 另外,根据出台不久的“本地31号法令”的规定,所有提供移民服务的公司,都必须遵循以下条款:向客户提供书面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列出所有服务项目及相关收费,同时必须用英语或客户能够明了的语言外加英语书写;在广告里面以及营业场所的显眼位置,提供服务的公司必须用英文和服务用语言声明自己并非律师或经过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的批准,而且不得向客户提供法律建议;公司必须维持5万美元的赔偿保障金;公司为客户准备的或者从客户方获得的所有资料均必须留有拷贝,并且要保留三年;公司必须允许客户在协议签署后的三天之内随时取消协议并得到全额退款。律师、非盈利组织、联邦认可的移民服务提供者、民选官员以及所有政府官员不受以上法律的限制。 另外,根据法律的规定,提供移民服务的公司在提供、散发或提交官方表格文件时不得向客户收费;如果服务没有达成,不得收费;不得宣传或提供有关移民方面的法律意见或服务;除非有事实存在以及在协议中阐明,服务提供者不得向客户暗示公司在政府部门中有特殊影响力;未经客户同意,公司不得向政府移民部门提供有关客户的信息。 寻求服务的客户如果发现被欺骗,可拨打311或登陆www.nyc.gov/consumers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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