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安部提醒申办绿卡者 离境须办回美证 | |||
| 来源: | 侨报 | 发布时间: | (2005-11-04 10:30:51) |
节日季节即将来临,年底是移民出境旅行的高峰季节。国土安全部公民和移民归化局2日发出通知,提醒正在申请永久居民身份和申请政治庇护身份的人士,在节日季节出境之前必须得到先行假释证(Advance Parole),或称回美证,以保证能够返回美国。 公民和移民归化局的通知说,所有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绿卡)的人或者在申请政治庇护的人,必须在出境之前向公民和移民归化局申请回美证。得到回美证之后再离境,以保证可以返回美国。申请使用的表格是I-131,即旅行证申请表(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该表格可以在公民和移民归化局的网站上下载。网址是:www.uscis.gov。 通知说,回美证的功能是容许获得批准的人能够在出境旅行之后返回美国,而且不中断其在美国的移民身份的申请。因此,正在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的人或者是申请政治庇护的人,如果需要保持申请的有效状态,就必须在离境之前申请回美证,而且要在获得批准之后再出境。已经获得临时保护(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的人在出境之前也必须申请回美证。 通知警告说,在没有回美证的情况下离开美国旅行会有严重的后果,违反这条法律规定的人有可能会被拒绝返回美国,而且他们的移民申请和政治庇护申请有可能会遭到拒绝。 需要申请回美证的人可以到公民和移民归化局的地区办公室或者公民和移民归化局的服务中心申请。申请的审批时间依据各办公室的工作情况需要90到150天不等。由于节假日工作繁忙,通知要求需要回美证的人尽早提出申请。 通知特别提醒非法移民,根据1996年通过的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在美国非法停留过一段时间然后离开的人,即使得到回美证也可能会在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请上遭到拒绝。在美国非法停留多于180天,少于一年者,三年之内不准入境。在美国非法停留一年以上者,十年不准入境。非法停留在美国,出境之后又凭回美证返回者,仍然没有资格申请永久居民身份。 公民和移民归化局的通知建议,所有申请永久居民身份和政治庇护的人士在离开美国前和移民律师,以及公民和移民归化局认可的地方服务机构联系咨询。需要了解详情的移民可以打电话到公民和移民归化局的客户服务中心和访问该局的网站。电话是:1(800)375-5283。网址是:www.uscis.go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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