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领馆行网上预约新法 | |||
| 来源: | 侨报 | 发布时间: | (2005-11-25 12:27:07) |
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11月24日表示,为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制度建设,从今年11月28日(周一)起,总领事馆开始实行网络预约办理护照(旅行证)办法,凡无护照、旅行证(含遗失)的中国公民向总领馆申请护照、旅行证件,均需事先上网进行预约。具体规定及操作程序如下: 一、从11月28日开始,凡无护照、旅行证(含遗失)的中国公民向总领馆申请护照、旅行证件,均需事先上网进行预约。预约、查询网站是:http://yuyue.newyork.china-consulate.org。 二、申请人进行网络预约时应如实填写姓名汉语拼音、出生日期、在美国电话号码,并选择拟递交申请材料的日期和时间段。然后根据网上提示,获取自己的随机预约号码,并打印预约凭据或手抄预约号码等内容作为预约凭据。 三、无法网上预约者,请事先准备好纸、笔,并在总领馆护照签证组对外办公日(每周一到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至3时拨打电话(212)244-9498,由总领馆工作人员帮助上网预约。申请人应注意准确记录下预约时间和预约号码,并妥善保存。 四、所有无护照(含旅行证)的中国公民申请护照(含旅行证)均须本人亲自来馆递交申请,并在进入总领馆签证大厅时出示打印或手抄的预约凭据。 五、申请人到大厅2层等候叫号。上网预约后未打印申请表(预约凭据)者,以及通过电话预约者,须在(H-1)上注明自己的预约编号,并将表格等材料和预约凭据交窗口工作人员,以便核对。 六、未事先预约者的申请,以及本人情况与预约凭据或总领馆预约记录不符者的申请,均不受理。申请人务必按预约凭据指定时间到达总领馆护照签证大厅,未按时前来者,须再次预约。 七、下列人员不需预约:有护照、旅行证(含过期)者;申请旅行证件或通行证签注的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申请赴华签证、认证、公证者;领取证件者。上述各类证件申请人在进入总领馆护照签证大厅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护照、旅行证件或取证单等。 总领事馆表示,网络预约是总领馆改进工作方式的一项新措施。为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总领馆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以下几点: (一)网络预约公开透明,方便快捷,所有申请人机会相同。 (二)人数已约满的时段,系统自动锁定,请另择其他时段。通过电话上网预约,可能会出现线路堵塞情况,请申请人耐心等候。总领馆鼓励申请人自行或请亲友协助上网预约。 (三)所有预约申请,都必须由本人亲自来总领馆递交申请。为节省时间,请注意提前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书申请表》(H-1)申请表1份(可在预约成功后从网上打印);近期、正面、彩色、免冠、2吋护照照片4张;遗失护照者,如有护照复印件,要一并提交;如有“绿卡”,要提交其原件和复印件;下列之一种证件或其复印件:①国内身份证;②国内户口簿;③出生公证书;④无犯罪公证书;⑤毕业证;⑥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预约成功并不等于申请一定会被批准,总领馆将根据现行规定和申请人不同情况处理。 (五)因总领馆受理申请后需报国内核实有关情况,处理此类申请所需时间较长,因此无加急或特急服务,也无法在取证单上写明具体取证日期。申请人可登陆总领馆预约、查询网站,或拨打(212)868-2074专线电话,查询证件办理情况。总领事馆不接受人工查询。 (六)查询证件已办妥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凭取证单原件到总领馆领取证件,不能委托任何他人代为办理。 (七)预约办证者的因私普通护照收费105美元/份,旅行证收费25美元/份。除上述公布费用外,总领馆不收取任何其他办证费用。 总领馆特别提醒申请人:总领馆从未、也不会指定或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申请任何证件。申请人自行委托他人办证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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