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爆炸责任人被免职 中石油老总称深感内疚(组图) | |||
| 来源: | 美国中文在线 | 发布时间: | (2005-12-05 13:50:47) |
12月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召开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会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股份公司总裁蒋洁敏通报了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及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和事故处理情况。 据《中国石油报》报道,蒋洁敏说,这次爆炸事故及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尤其是由于爆炸事故引发的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给松花江沿岸特别是大中城市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在国内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同时,水污染事件还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造成了不良的国际影响,也损害了中国石油的整体形象。 蒋洁敏说,目前,国务院工作组、吉林省事故联合调查组正在对这次爆炸事故及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尚有待于事故调查组的最终结论。鉴于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和目前的情况,经慎重研究,决定:免去在爆炸事故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吉林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于力的职务,停职检查,接受国务院工作组和吉林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任命原辽阳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沈殿成为吉林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并责成吉林石化分公司免去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双苯厂厂长申东明、苯胺二车间主任王芳的职务,接受事故调查。蒋洁敏肯定,于力在担任吉林石化分公司党政主要领导3年多的时间里,工作是努力的,扭转了亏损的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了贡献,对爆炸事故的抢险处置总体比较得当,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和事故的扩大。
据《中国石油报》报道,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长陈耕特别强调,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不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引发了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给松花江沿岸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对此,我们十分痛心,深感内疚,应当自我反省,承担责任。 陈耕说,经初步调查,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违章操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后,又引发了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值得我们认真反思。各单位都要从这次爆炸事故和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堵塞漏洞,改进工作,真正把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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