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盗窃犯罪 将判重罪
发布时间:2006-03-16 23:18:29 【来源:美国中文在线】
身分盗窃犯罪 将判重罪众议会新法罚锾达一万元 警方建议个人资料不可随意泄漏 小心处理相关邮件
个人身分盗窃问题日渐严重,加州众议会多数党领袖弗洛蒙(Dario Frommer)15日提出编号AB2886的「个人资料非法交易及信件盗窃防治法案」(Personal Information Traf-ficking & Mail Theft Preven-tion Act of 2006),将针对意图盗窃他人资料及邮件者处以重罪及高额罚锾。
弗洛蒙指出,不肖分子企图从他人信箱、垃圾桶中盗取资料作为非法用途,受害者往往必须透过繁琐的程序、冗长的时间才能把歹徒绳之以法,藉由该法案的通过,犯罪者将会被处以较高的刑罚、罚锾,达到遏阻的效果。
弗洛蒙表示,现行法律规定,个人信件盗窃属「美国邮政督察局」(US Postal Inspec-tion Service)负责,地方执法单位并无法对犯罪者起诉。
弗洛蒙指出,即便定罪后,罪犯一般顶多被罚锾千元、监禁一年等。新法案不但让地方执法人员具有更高的权力,和联邦政府一同打击罪犯,犯罪者的罚锾也会提高至一万元,监禁时间甚至长达二至三年。
格兰岱市警察局长亚当斯( Randy Adams)坦言,个人身分盗用日趋严重。根据美国邮政督察局」2003年的统计,共有8254起大规模身分及邮件盗窃案件,为全美犯罪率增长速度最快的第三位,从地区性来说,格兰岱仅在去年也接获五百起案件通报,而加州共计有4万5175起案件。
格兰岱警察局金融犯罪小组警员史宾瑟(Chris Spencer)建议民众,个人提款机密码、社安卡号码等重要资料不可随意泄漏,信用卡、银行帐单则要妥善保管,除定期查看信箱外,必要时也可至邮局或可靠、具保全的信箱公司租用信箱。在丢弃个人相关邮件时,无论是否有用处,都尽量撕毁,避免被他人盗用。
据了解,目前该法案已送交州众议会公共安全委员会审核,一旦通过,是全美继俄勒冈州、明尼苏达州后,通过类似法案的州。
加州众议会AB2886法案将针对意图盗窃他人身分资料者处以重罪及高额罚锾。(左起)格兰岱市警察局局长亚当斯、加州众议会多数党领袖弗洛蒙、格兰岱市市长马努康(Rafi Manoukian)及执法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