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04-07 15:26:17 【来源:美国中文在线】
滥发电邮触法 两华人赔240万元
两华资公司老闆利用电邮连结网站 骗取客户资料 再将资料出售 庭外和解赔巨款收场
洛杉磯两华资公司老闆被控向客户滥发电子邮件拉客,违反2004年通过的联邦反滥发邮件法,最终和加州及联邦检方达成庭外解决方案,同意赔偿240万元。
加州检察长洛克耶6日宣布,洛杉磯居民杨瑞克(Rick Yang,译音)及陈珮婷(Peonie Pui Ting Chen,译音)分别以他们所开设的「奥普汀全球公司」(Optin Global Inc.)及「展望媒体有限公司」(Vision Me-dia Limited Corp)的名义,向客户发送大量电子邮件广告,推销汽车保修、医药產品、网上拿学位计画以及房屋贷款等。
2004年3月至2005年4月一年多时间内,加州检察长和联邦司法部共查获由这两家公司发出的电子邮件约187万件。检察长办公室在这段时间内,也收到四千封广告邮件。
两名被告透过推销房屋贷款的方式,钓人上鉤。一旦有人收到广告后回信,就让上鉤者到一个网站上,将自己的个人资料输入电脑,当时声称这些个人资料仅供房贷的经纪人或银行使用,但实际上被告将个人资料出售给某公司,再由某公司出售给其他公司。这些公司反过来利用这些资料和客户联络。
两被告最终和洛克耶达成庭外和解,同意赔偿240万元用於补偿损失、民事惩罚及办案费用。如果被告在五天内支付27万7000元的民事赔偿费、十万元罚款以支付办案开支及费用,及签署同意支付两处房產的50万元,则不用赔偿240万元。检方不再对两被告控以刑事罪。
滥发电子邮件在2005年对美国经济造成170亿元损失。近年来滥发电子邮件的案例,从2001年的8%,2004年增加到62%,今年3月更高达70%。
发现有人滥发电子邮件,可将邮件转交加州检察长调查,电子邮箱为caspam@doj.ca.gov。
律师邓洪表示,最近不少华人涉嫌滥发邮件,包括打电话、发传真、发信及电子邮件。根据2004年生效的联邦法,未经客人同意强行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及传真等方式发送广告,将犯刑事罪,最高可被判五年监禁。
因此,邓洪提醒民眾,在透过上述方式打市场时,一定要在传真上写上「如不愿继续收到这类传真,如何取消」的内容。打电话前要查明对方是否登记「不得来电」。发电l邮件时,一定要在邮件上设取消接收的按键,否则就有可能吃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