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民入境需出示护照
发布时间:2006-08-12 09:51:56 【来源:美国中文在线】
【本报记者余东晖华盛顿8月11日报道】国土安全部和国务院11日宣布,从2007年1月8日开始,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百慕大的公民从西半球任何地方经空中和海路进入美国时,除了某些例外,其余都要出示护照或认可证件。
这是美国“西半球旅行计划”(WHTI)的一部分,是根据2004年情报改革和防恐法案的要求实施的。
目前,美加公民进入美国只需出示驾照或其他政府核发的附照片身份证明即可。
根据法案的要求,从2007年1月8日起,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百慕大等国的公民从西半球乘飞机或轮船进入美国,需要出示护照、商船船员证(MMD)或者飞行卡(NEXUS)。
从2008年1月1日起,这一要求将扩大到所有美国的陆路边境口岸,所有旅客都要出示护照或官方认可的证件。
据介绍,MMD(或称Z卡)是由美国海岸警卫队发给商船船员的,只有在公务入美时才有效。
NEXUS飞行卡只发给那些经常往返美加之间并参加NEXUS飞行项目的美国和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