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01-27 04:02:00 【来源:世界日报】
单枪匹马斗匪徒 太冒险!
歹徒有无凶器难判定 困兽之斗若开枪可能误伤无辜 警方也不鼓励
华裔男子贺凯文奋勇抗贼抓到两名在华人超市前抢劫的劫匪,其见义勇为值得赞扬,不过警界及法界人士都认为,单枪匹马抗贼的行动过于冒险,不宜鼓励。
洛杉矶县警局警官李明成25日对此事件表示感谢,但不予鼓励。他说,歹徒有没有凶器当时无法确定,很难说情急下开枪反抗,子弹不长眼,就算没打中追者,也可能误伤旁人。
他说,驾车在停车场中追赶歹徒也相当危险,很容易撞到行人或其它车辆。
警察所接受的训练是「凡事以安全为重,无人伤亡最高原则」,歹徒只是抢钱包,没有必要以生命安全来换回,除非歹徒准备伤人,为了救命,才有考虑行动的必要。
李明成表示,就算是身上带枪的休班或便衣警员,见到抢案发生时的第一个动作是报警要求支持,而不是奔过去抓贼,因为无法确知到底对方有多少同伙,有些抢案有数人在外把风,一有事故可能加入打斗。
他表示,警员在未穿防弹衣、无支持及封锁现场前,通常不会贸然与歹徒打斗,且一打就有人受伤,万一抓错人又将人打伤或自己被伤害,甚至弄出人命,责任该由谁负?
另一方面,市民或便衣警员擅自抓贼,当警察赶到时难以分辩谁是兵、谁是贼,有可能误抓好人。
正确做法是当个好证人,将歹徒特征如外貌特征、衣著、逃跑路线、车型、颜色、车牌号等记下尽速通知警察,警方会依据资料派出直升机、警车等进行搜捕。
刑事律师邓洪对市民抓贼的意见与警方相同,他说,市民不是执法人员,不应自行判断对方是否犯法,也无权迳行追捕。一旦对方逃走时受伤,追捕者说不定反成被告。
他说,乐意帮助人是好事,但也要顾及安全及法律责任,就像有些人看到车祸主动跑去移动伤者,结果造成更严重伤害,反而被人提出告诉。
邓洪表示,华人有自扫门前雪观念,例如有人在餐馆出事,法院传讯食客作证,结果全餐馆的人都推说当时在「上厕所」,什么都没看到。
他说,好市民遇事应伸出援手,最好方法是协助记资料及报警,并上法院作证,而不是单打独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