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裔转让餐馆惹麻烦
发布时间:2007-01-31 09:44:43 【来源:星岛日报】
美华裔转让餐馆惹麻烦 律师吁做生意勿私相授受
许多福州旅美乡亲在美国都以开餐馆为生,但许多人在餐馆转手交易时,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经常因为想省去律师费而因小失大引来纠纷。1月29日到当地同乡会向律师咨询的闽籍男子Frank就经历了这样的事件。
闽藉人士Frank说, 数年前他在爱荷华(Iowa)州一个小镇租下一个铺面开自助中餐馆,房东也是福州人,双方签了10年租约,经营了5年后,生意不好,他把租约转让给他人,接手方是一个广东人和一个美国人,他们也开了家餐馆,但是几个月就倒闭了,由于他是租约的担保人,他担心房东会告他,要求他赔偿。
Frank指出,很多开餐馆的福州人都不会在事前聘请律师,做好法律手续。一般看中了一个餐馆后,便急于完成交易,通常打几个电话,把文件传真过去粗略看了一下,觉得没什么大问题,就成交,也省去聘请律师的费用。但直到后来发生纠纷,他才意识到自己因小失大,后悔已经来不及。
Frank在接手的餐馆东主也倒闭后才发现,在他当初与房东签的合约中有一条指出,他其实不能把租约自由转让,而必须为下任承租人作担保,一直到10年期满。
Frank算了一下,租金每月6800美元,租期还剩4年半,如果3个担保人平分的话,每人必须承担7、8万美元。他说,自己辛辛苦苦干了几年,盈亏基本持平而已,现在他在弗吉尼亚州一家中餐馆为别人打工,根本没有钱赔偿。
据他所知,房东已经告了第二任承租人,但是对方公司可能会宣布破产,他怕房东会追到他头上。
就此事件,福建同乡会法律顾问戴禺指出,由于买卖双方必定存在利益冲突,因此应该各自聘请律师,而且如有职业道德的律师,也应该告诉客户他不能同时代表两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