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无权继承亡夫百万财产?
发布时间:2007-07-12 09:39:19 【来源:世界日报】
这是一个华裔妓女和非华裔恩客的「爱恨情仇」故事。妓女与恩客成了亲,但恩客却在一次事故中死亡。本来这名妓女可以得到公司赔偿的110万元过舒服日子,却被恩客前妻所生的女儿告上法庭,质疑做过妓女的继母是否有权得到赔偿。
据一位知情者透露,2000年来自中国、从事色情业的邵萍(化名)被她的一名恩客看中,两人正式登记结婚。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结婚之后八个月,邵萍的先生科德(Raymond Corder)在操作吊车时,因吊车翻覆而当场死亡。经过抗争,先生任职的公司同意赔偿邵萍110万元。
正当邵萍准备靠这笔钱安度后半生时,科德前妻所生的女儿出面争夺财产。
她直指继母为妓女,并指控她老爸生前已知继母曾做过妓女。特别严重的是,继母在婚后仍操旧业,老爸在生前已有意休妻。
不过,邵萍也不是好惹的。她直指前夫的女儿说:「不错,我是妓女,但你知道你老爸是如何认识我的?他是我的嫖客,是在和我交易时认识的。」于是,两个女人为110万元对簿公堂。
此案在圣塔安那高等法院审理时,法官显然接受前夫女儿的说词。
法官认为,邵萍婚后继续从事色情业,婚姻亮红灯,男方已决定离婚,因此110万元赔偿金90%应分给女儿,邵萍只能得到十分之一。
据专门报导司法新闻的「每日新闻」(Daily Journal)报导,邵萍不服,上诉加州上诉法院,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邵萍再上诉,加州最高法院裁定,根据家庭法及婚姻法,配偶在一方去世后有权得到抚养金。
夫妻双方在婚姻的某些时候可能有离婚意愿,但意愿不等于现实。既然两人没有正式离婚,邵萍仍然是这笔赔偿金的主要受惠人。
加州最高法院最终推翻上诉法院裁决,将此案交圣塔安那高等法院重新审理。邵萍最终是否能得到全部或部分赔偿金,要等法院重审结果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