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08-26 10:09:17 【来源:世界日报】
许先生24日驾车在华埠东百老汇暂时停靠时,一名交通局警察疑似无理开罚单,几名路过的乡亲看不过去,走上前与警察理论,不料该名警员上车后一踩油门,差点将原本站在警车前的两人撞飞,然后迅速离开现场。目击者愤而报警。
许先生说,他昨日下午4时半左右,驾驶一辆福特(Ford)小型厢形车(minivan),在东百老汇与显利街之间的科西街暂时停靠。该路段的路牌标志是「禁止停车」(No Parking),许先生需要在旁边仓库中上下一些货物,便让同车的司机继续坐在驾驶座上,并继续保持车辆发动状态,自己走下车搬东西。
没几分钟,一辆交通警车路过,随即向许先生的车开出违规罚单,许先生上前理论,称他的做法并未违法。他表示,自己多次来往华埠,以前也在交通课本上读到,在「禁止停车」路段,若有司机在车上,且未熄火,可以暂时停靠。
这时,几名闽籍乡亲刚好从旁边路过,看到两人的争论,随即为许先生打抱不平,并质问这名交通警察,为什么不向后面停著且无人在内的车辆开罚单,该警察表示因为他们有「特殊车牌」。围观的民众越来越多,该警员走回车内,两名乡亲王先生、郭先生当时站在车前,并拿出相机准备拍照。没想到,该名警员一踩油门,根本不管在车头前面的两人,就直接往前冲。郭先生说,若不是他们反应及时,一人倒向一边,肯定被撞成重伤。乡亲随即用相机拍下逃走的交通局警车车牌号「7464」。
接获报案的五分局警员很快抵达事故现场,救护车也迅速赶到,但两人均未受伤。五分局警员表示,由于乡亲并没有实物证据,也没有受伤证明,很难立案。五分局警员表示,若有人可从旁边楼宇监控录像中,搜集到证据,随时可到警局报案。
根据纽约州汽车监理厅规定,「禁止停车」(No Parking)标志意味驾驶人可以暂时停在路旁上下乘客或货物,「禁止暂停」(No Standing)标志仅供驾驶人暂时停车上下乘客;而「禁止停留」(No Stopping)则指除了因红灯、警员指示或影响交通情况下,其它任何时刻禁止暂停。
不过,监理厅规定也指出,部分特殊情形下,不论路旁的交通标志为何皆禁止暂停,包括距离十字路口、红绿灯、消防栓太近,以及道路狭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