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09-06 18:33:06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05年5月21日深夜,云南边陲城市思茅市象往常一样宁静。在沉沉的夜色中,几辆警车开进了某公安局的生活区楼下,
车刚停稳,荷枪实弹的公安人员迅速跳下车,冲上楼梯,冲进时任普洱县公安局局长的王喆住处,以涉嫌走私、贩卖毒品将正在住处的王喆抓获。在王喆家属区的住处的床下、床上,思茅市的家中及车库,到处是厚厚一扎一扎的人民币和港币,经清理,共计查获现金667.62万元,港币159.676万元,勃郎宁手枪1支、各种警用、军用子弹900余发。在前后不到一个月内,相关的犯罪嫌疑人等九人分别被抓获,至此,这些涉嫌走私、贩卖毒品的人员被一网打尽。
一名刚过不惑之年的公安局长,正值年富力强,谱写人生精彩篇章的时候,为何走上走私、贩卖毒品的不归路,走私、贩卖毒品数十公斤?

公安局长亲驾警车运毒
思茅市和老挝、越南和缅甸三国接壤,距离瓦邦210公里,是全国7大毒品通道之一。“金三角”毒品主产区缅甸佤邦辖区与云南省思茅市山水相连,携带大量毒品的毒贩翻过茂密的山林、趟过低浅的河水企图偷偷进入中国境内。毗邻“金三角”的云南省思茅市由于地理、历史、文化等原因,禁毒形势比较严峻。
担任普洱县公安局局长之前,王喆曾经是一名禁毒警察。或许正是由于这样的工作原因,王喆认识了一些走私、贩卖毒品的人,再加上经不住金钱的诱惑,思想的防线没有筑牢,这些都为其以后的毒品犯罪埋下了祸根。
2005年3月,时任普洱县公安局长的王喆找到缅甸的毒贩邀约其一起做毒品生意。经过协商,决定进行分工合作,商定由对方从境外带毒品过来,境内则由王喆负责运输到深圳。由于是警察的身份,加之警车的掩护,一路上没有遇到太多的麻烦,他们的第一笔生意就赚了290万。
920万元的黑色致富梦
见到轻易到手的钞票,尝到到贩卖毒品甜头的王喆更加欲壑难填。2005年4月下旬,王喆再次和同伙聚到一起,谈到以后的发财之路,两人商量再次用上次贩卖毒品所获的290万元毒资再做一次毒品生意。这次生意贩卖后得毒资920万元。王喆也走上了不归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喆等人的走私、贩卖毒品活动,早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针对这一情况,警方布置了周密的抓捕计划。一场撒开的大网迅速收拢。2005年5月18日,3个同伙在昆明某招待所被设伏多日的警方当场抓获。5月21日,王喆在其公安局生活区被抓获。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喆犯走私、贩卖毒品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并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对另外8人提起公诉。
艰难的法庭审判
法庭上王喆目无表情,对所指控的事实一概否认,认为自己无罪。对自己家中的数百万巨款,他的解释是:“几个做矿的朋友准备开矿的钱,为了安全起见放在我家代他们保管”。但是他的意见并没有被法庭采纳。
知情人士这样形容王喆:“他干过公安,而且还是公安局长,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在庭审中对重要问题含糊其词。”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于2006年3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喆构成走私毒品、贩卖毒品罪和私藏枪支弹药罪,决定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喆随即提出上诉,二00六年5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临刑前,王喆表示要检举揭发、自首立功。为了慎重起见,同时依据法律规定,死刑被暂缓执行。有关部门对王喆交待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经过核实,王喆的交待并非事实。最终,王喆被依法执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