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价不同 估值亦异
发布时间:2007-09-20 08:42:23 【来源:世界日报】
屋仑市府住房及社区发展局副主任弗根〈Sean Rogan,左〉和估值官办公室经理法奈利(Frank Fanelli),18日在市议会会议上均表示,市场价单位及可负担价单位在一幢大楼内并存,不会影响市场价单位的价值。
两位官员是应市议会邀请,在有关富兴中心50单位透过可负担住房计画,以低于市价的价钱出售的议题进行表决前,发表专家意见的。富兴中心现有业主担心,50个单位以低价出售会影响到他们拥有的市场价单位的价值。
弗根表示,他曾参与推动过几个类似可负担住房单位的计画,从未有市场价单位房价因此受到负面影响的情况发生,相反,有些在原空地或曾为公害的旧址上建立起来的专供低收入家庭购买的新大楼,因为改变了周遭环境,附近的楼价还因此上涨。
弗根并表示,旧金山发展这类混合类型住房已经十多年,十分成功。他表示理解大家的担心,但他提醒大家,并不是每个家庭都有资格购买可负担住房,购买此类住房单位有一定的收入、资产的上限,他们也没有能力进入市场价房屋市场,所以两类单位的买主市场不同,没有可比性。
法奈利从估值官的角度表示,任何估值员在为任何一个物业估值时,必须首先确认该物业属于何种类型:是「市场价」类物业,还是「可负担住房」类物业,那怕是在同一个地区、同一幢大楼内、同样的面积,两类物业的估值是不同的,换言之,「可负担住房」类物业售价受到限制,「不能超过某一个界限」。
他强调,政府发展「可负担住房」计画的目的,是让那些无力购买市场价住房者也能实现「美国梦」。况且房价高低主要是由供求决定,当供过于求时,房价高不上去,当求过于供时,房价自然就高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