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骚扰法案 约束不良房东
发布时间:2007-10-19 09:05:58 【来源:世界日报】
数百民众17日聚集在市政厅广场,支持市议长柯魁英(Christine Quinn)宣布的「房客骚扰法案」(Tenant Harassment Bill),扩大定义房东骚扰的范围,保护房客权益。包括亚洲人平等会、唐人街住客协会等不同族裔的组织,在场举著标语口号,把广场挤得水泄不通。
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房客只能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向房屋法庭(Housing Court)控告房东,比如房东对公寓的环境进行了破坏,或是没有向房客提供热水等必要的服务。
由市议员葛罗尼克(Dan Garod-nick)和Melissa Mark-Viverito提出的「房客骚扰法案」,扩大了对房客的综合性保护。一些被定义为骚扰的行为包括有:使用暴力或是威胁合法居住的房客;屡次中断或长时间中断必要服务的提供;用琐碎的法庭程序来打扰住客的正常生活或是驱逐住客;把合法住客的财物移走;拆除门板或是破坏门锁;或是用其它方式干扰住客的居住,比如不清理楼内的老鼠蟑螂等。如果房东的骚扰行为经确认成立,将处以一千至五千元的罚款。
如果房东在十年间三次被控骚扰均判无罪,则房客要取得法官同意才能对该房东进行骚扰控告。如果房东被判无罪,可以退还律师费。
亚洲人平等会副行政总监陈倩雯与约十位租户一起参加了集会,她认为这个法案不仅保护了房东和房客的利益,而且对于保护受到贵族化威胁的平价屋尤其重要。因为当新房东接手楼宇时,第一件事就是把老房客赶走,装修后以高价再出租,有些房东使用各种方式骚扰房客,甚至提供法律文件骗人搬走。
陈倩雯呼吁住客,遇到房东骚扰而沟通无效时,可打311投诉,留下纪录,或是与房屋局、亚洲人平等会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