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儿童收养遵准则
发布时间:2007-12-13 07:42:30 【来源:侨报】
国务院12日宣布,美国已正式批准加入《海牙跨国收养公约》,从明年4月1日起,美国将加入到70多个公约成员国中,保证收养儿童以及收养父母以及亲生父母受到该公约提供的保护和保障。
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公约》为实施国的收养活动规定了最基本的国际准则和程序,要求跨国收养活动符合被收养儿童的最佳利益,防止被收养儿童受虐、亲生父母和养父母受敲榨的现象。
据哈提介绍,美国于1994年签署了公约,为最早签署这一公约的国家之一。2000年,国会通过了《跨国收养法案》。国务院和国安部之后制定出台了有关对收养机构资格认证以及如何执行海牙公约的相关原则。11月16日,布什总统正式签署了批准文件。
公约生效后,首当其冲的是美国国内收养机构,因为任何收养服务机构必须经过国务院的资格认证,国务院也将建立一个集中的登记系统跟踪所有的收养案例,接受来自其他签约国的有关收养案例的投诉和意见反馈。
为自己收养的儿童申请签证的美国家长则必须向国务院证明待收养儿童完成了一切收养手续,已经排除了当地收养的可能性、亲身父母经过了咨询并签署了同意收养表格,收养父母也经过适当收养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