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援交妹干洗硕博士 还告性侵
发布时间:2008-01-01 17:36:36 【来源:联合晚报】
20岁陈姓女大学生上网援交,手脚不干净,趁对方沐浴时窃盗现金与名牌手机,还指控被人性侵害。检察官查出,陈姓女大学生自愿出卖灵肉,且早有「干洗」别人的前科,将她依窃盗罪嫌起诉。
受害的黄姓、廖姓男生是中部某大学的同窗,一人是硕士,一人是博士生,黄把「好康」报给廖,同学俩分别和陈姓女大学生性交易两次,却因此惹上官司,检察官说,「书念得多,未必社会经验足够。」
25岁、家住南投的黄姓硕士,上网认识北部民办大学的20岁陈姓女生,今年3月19日两人到台北县新店市欧风汽车旅馆援交,陈女索价3000元,黄只肯付2000元,陈女即趁黄沐浴时,从他皮夹内再掏500元放口袋补差额。
黄事后将陈女的电话告诉廖,廖和陈女联络,今年3月23日、27日廖在台北县三重市嘉年华汽车旅馆和她两度援交,帐款均付清,但陈女第二次却偷拿廖皮夹内的3000元,顺便将廖的手机偷走。
今年5月1日晚上11点,陈女又喊缺钱,打电话给黄,希望黄再和她援交,黄开车到学校宿舍载陈女到深坑乡大树下汽车旅馆性交易,完事后,载陈女返校途中,质疑她为何偷钱,陈女一不高兴,当车子抵达校门口时,即请驻卫警报警,控告黄性侵害。
检察官侦讯黄、廖,他们都说陈女是援交妹,还顺手牵羊,检察官调查,黄援交后开车载陈女回宿舍,与一般性侵害案被害人被弃于现场的经验法则不符,廖的手机被偷后,曾向电信公司申请挂失,加上陈女早有「干洗」别人被缓起诉的前科纪录,认定陈女是援交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