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2-23 19:51:55 【来源:中国青年报】
开放的北京,不仅是对外国人开放,更首要的是对本国的公民开放,让所有公民能共享社会的和谐与繁荣。
据《法制晚报》报道:北京警方将从2月22日起开展代办暂住证服务专项行动,对全市尚未办证及新来京人员进行逐一登记,符合办证条件者将全部办证;对证件有效期已满的,逐人重新审核换发新证,实现“依法登记办证,共创平安奥运”。
从媒体的报道看,北京此次换发暂住证专项行动势头生猛,既要“逐一登记”,又要“逐人审核”,大有让所有在京外来人口“人手一证”的趋势,而且还扯上了奥运会的大旗。此举令人费解。
暂住证之弊,早已是人所共知,不仅涉嫌歧视,还限制了本国公民在本国境内的自由迁徙,助长城乡之间、原住居民与移民之间的感情隔阂,而且,随“证”而来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行为,更是令人深恶痛绝。特别是随意查验暂住证,任意扣留人员,以各种名义捆绑收费,并以野蛮方式“执法”,只能加深城市流动人员的强烈不满和抵触情绪。实践早已证明,暂住证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实际意义和效果非常有限,同时,暂住证本身的合法性已越来越受到舆论的质疑。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各部委(如公安部、财政部等)和省级政府均无权自设行政许可,尽管省级政府可以设立为期一年的临时许可,但是一年后他们必须报请同级人大批准,形成法规后公布。然而,到现在为止,全国没有一个省级政府通过有关暂住证的地方性法规,北京也不例外。
有鉴于暂住证之弊,从2006年开始,国内许多城市开始着手研讨有关改革。北京等许多城市,在当年也曾提出将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实施“一卡通”式的居住证制度设想,在居住证上附加外地人口在当地考取驾照、购买商品房、买车、社会保险、金融信贷等多项社会服务功能,这些设想都曾获得舆论的掌声。但事到如今,又以奥运的名义,让所有外地来京就业的人口都回到暂住证时代,显然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开放的北京,不仅是对外国人开放,更首要的是对本国的公民开放,让所有公民能共享社会的和谐与繁荣。办人文奥运,呼喊“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口号,首先应当消除不合理的居民身份歧视,没有公平的身份,大家怎么有相同的世界,又怎能有相同的梦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暂住证与奥运精神格格不入。

附:北京开查暂住证 有住房流动人口仍须办证
从2008年2月22日至3月31日,北京警方将在全市范围核查流动人口身份证件,所有符合条件者均须办理暂住证。警方称上述举措的目的之一,是为奥运创造安全和谐的治安环境。
登记暂住证实现四目标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昨日表示,这项名为“依法登记办证,共创平安奥运”的专项活动,为期39天,要达到四个目的,即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基础登记;全面掌握北京流动人口底数;落实服务保护措施;为奥运安保创造安全和谐的治安环境。
新来京人员逐一登记
“提醒广大来京的暂住人员,主动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人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行动中,北京各公安分县局、派出所将指导流动人口管理员,展开代办暂住证服务。尚未登记办证、新来京人员,将逐一登记;凡符合办证条件者,全部办证。如证件有效期已满,逐人重新审核,换发新证。
目前,北京暂住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要继续暂住者,须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换领手续;暂住证丢失,应至派出所补办;在京拥有自有住房的流动人口,同样须办暂住证。
警方称,活动期间将在流动人口返京集中地区,如机场、火车站、客运长途汽车站、高速路收费站等主要进京通道,及流动人口聚居区、大型市场、建筑工地,设立宣传点,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并现场解答群众办证咨询。
同步处罚出租屋违法行为
人口管理处指出,查验、核查流动人口身份证件的同时,警方还将处罚出租房内的各类违法行为,以此增强出租房主“合法出租、依法履责”的意识,达到提高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率的效果。
北京警方目前正在推行全市片警入户调查专项行动,这一行动将持续到本月底。两个专项行动前后推行,表明奥运前,北京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正在加强。
五类人须办暂住证
依据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申领暂住证: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拒办暂住证可罚50元
警方未明确说明暂住证是否作为奥运期间停留北京证明
拒不办暂住证将受到哪些处罚?奥运期间,暂住证是否将作为流动人口在京停留的身份证明?对此,北京警方昨日未作出明确说明。依据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拒不办理暂住证者,面临两类处罚:50元以下罚款或是警告。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昨日透露的信息表明,本次北京全市范围内核查流动人口暂住证,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为其执法依据之一。该部法规写明,如不按规定申领暂住证,且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直接责任人或暂住人,可被警方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暂住证申领办法》同时规定,骗取、冒领、伪造暂住证,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法人或直接责任人,可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2003年《收容遣送管理办法》废止之后,国内不少城市取消暂住证。
流动人口管理5年几近“真空”
北京市公安局负责人曾坦言,自2003年《收容遣送管理办法》废止后,北京流动人口管理基本处于真空地带。
据北京一基层民警讲,2003年后,办暂住证主要靠群众主动。为提高办证率,片警经常上门服务。法规虽有罚款等规定,但近5年内,对未办、拒办暂住证人员,警方很少采用惩戒措施。
暂住证强制力削弱后,北京究竟拥有多少流动人口?官方一直没有准确数据。3000多片警入户调查、本次流动人口暂住证核查,连续推行的两次专项行动,北京警方均公开表示,“掌握流动人口底数”为主要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