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禁秽语案 最高法院受理
发布时间:2008-03-18 09:28:36 【来源:世界日报】
联邦最高法院17日宣布,同意受理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提出的上诉。FCC严格禁止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秽语的新政策,去年6月在上诉法庭遭到挫败。现在,这场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原告各大电视网即将与FCC就保护言论自由的宪法第一修正案展开大摊牌。
最高法院可望于10月开始的下一议事期举行听证。媒体指出,这将是最高法院30年来首次研议广播电视内容的礼俗与风化标准。FCC于2004年推翻早先的政策,立场从严。新政策认定,即使广播电台或电视台「短短播出一次」秽语、脏话,都算违反礼俗风化标准。
FCC表示,严格政策有其必要,目的在保护民众不被日益下降的礼俗和风化水平污染。FCC强调,科技进步使各大电视网更能监控播出的内容。
但是,福斯(Fox)、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国家广播公司(NBC)和美国广播公司(ABC)等四大电视网就此政策控告FC-C,指控此一政策压制「艺术表达」,并打赢了官司。纽约市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庭去年6月做出有利大电视网的裁决,指FCC善变,并说新政策过于专断,令人质疑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是否获得保障。法庭表示,FCC未充分说明改变政策的理由,因此把本案发回,促FCC再加研究。
近年来向FCC提出数十万起秽语投诉的「家长电视咨询会」(Parents Television Coun-cil)当时表示,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已为大电视网每天随时在儿童面前说f字头及s字头的秽语,大开方便之门」。
FCC开始注意秽语问题,始于福斯电视网2002年及2003年两次令人侧目、刺耳的节目:歌星雪儿(Cher)与演员妮可李奇(Nicole Richie)竟在现场直播颁奖典礼中说出「fxxx」粗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