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卖掉后 面临税务新问题
发布时间:2008-04-14 09:26:37 【来源:星岛日报】
卡蒙纳夫妇(Maria and Victor Carmona)去年11月将圣荷西的住屋上市求售,然而却卖不出去,房屋上月遭贷款商收回。
法拍屋形成新税务问题
在圣他克拉县公共卫生局工作的卡蒙纳太太表示,税务顾问告诉他们,除了失去房屋、信用卡债务与日俱增,他们还可能必须付额外的所得税。
辛尼维尔的合格公共会计师克瑞德(Sharon Kreider)表示,许多为人报税的专家,从前跟本没有碰触过房屋遭拍卖或贷款一笔勾销的例子,在申报2007年所得税时首次处理这样的税务问题。
圣他克拉县在2007年一共有1,439间法拍屋,2008年可能进一步增加,法拍屋和短卖交易房屋的数目,估计将达2,500间,在房屋卖掉贷款勾销后,民众将面临如何报税的问题。
重新贷款装修居所可免税
之前的作法是这样:屋主若欠50万元贷款,房屋卖了40万元,贷款商同意勾销10万元欠帐,这笔钱将被视作课税所得。但联邦政府在2007年12月通过「贷款债务减免之税收豁免法案」(MFDRA),更改作法。
依据新法规定,减免的贷款债务若是针对借款人的主要居所、贷款被用来购买、兴建、或大幅整修该物业、在2007、2008、或2009年减免贷款债务、及贷款馀额低于200万元的话,这笔钱不视作课税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