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ie
08-16-2004, 09:16 AM
http://photo.sohu.com/20040815/Img221541699.jpg
[size=2]图为宣判“四人帮”的现场 (http://photo.sohu.com/20040815/Img221541699.jpg)[/size] http://photo.sohu.com/20040815/Img221541700.jpg
[size=2]图为宣判“四人帮”的现场 (http://photo.sohu.com/20040815/Img221541700.jpg)[/size]
“四人帮”被判刑,到今年1月已经整整20年。它是法制的胜利,是正义战胜邪恶的历史必然。对“四人帮”的审判一直为大家所瞩目,但过去公布的材料,由于历史时代的限制,有许多细节尚不为人所知。
有一位记者用自己的笔记下了当时的情况。
递送起诉书前后
●张春桥一言不发
●江青花样最多
1980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向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提起公诉后,原来由公安部拘押的江青、张春桥等10名被告人,即于当日移交法警看管。现在听听他们当时的反映,倒是蛮有意思。
江青自言自语地说:打官司呀,我没钱请律师。我现在这个情况,谁还给我当律师。我也不迷信律师。
张春桥梗着脖子,一言不发。
姚文元有些惊慌了,说:要提到法院去判决呀!———没想到,没想到(据看管人员说,这天姚文元很紧张,午觉睡不着,饭吃不下,坐在床上发呆)。
王洪文倒坦然,说:我的罪行是严重的。我愿意接受政府的法律制裁。
陈伯达是在医院里监管,听了,一个劲地嘟囔:坏了,坏了,完了……
江青向看管员说她头晕、头疼、浑身难受。问:可不可以缺席审判?又提出:希望给我找个法律顾问。
这时王洪文被押进来。他戴着蓝色帽子,嘴巴上下有短短的胡须。
当年是46岁。这个靠打砸抢起家的上海造反派头头,眼睛眨巴着,听书记员宣读起诉书和法庭规则,样子很认真。最后他还签收了起诉书。
书记员问:除了你自己可以在法庭申辩外,可以请律师辩护。你可以写个简单的委托书,法庭可以代转。
王洪文答:不要,不要律师。说完就下去了。
姚文元被押进来。
问:要不要律师辩护?
他鼓着眼睛望着天花板,想了半天,说:我没想到这个问题。我没这方面的知识,不知道该怎么办。
书记员:那你回去想想再回答吧。
张春桥进来。
书记员:传送员,把起诉书交被告人张春桥签收。
张春桥仰起头:我不承认你,不要。
书记员:要不要律师辩护?
张春桥:我不承认你们,还要什么律师,胡闹!(歪着脖子下去。)
江青给押进来。她穿一身黑衣黑裤,布鞋。接过起诉书签字的时候,还笑了一下。似乎问了一句几月几日,马上说:“噢,10日。”
问:要不要律师?
答:检察员问了一些问题,有些还没问完怎么就起诉?
问:要不要律师?
答:我还需要跟检察员谈一次。我看了《刑事诉讼法》,有这样的规定。我想是需要个律师,有时我说不出来,需要律师替我说……但是我不知是谁,是不是谈一谈。(自言自语地说)谁还给我当律师呢?
问:那就想一想再说。
书记员念法庭规则时,她一只手捂在耳朵后面,仔细地听。说:“停一停,我听不清。”又说:“我大部分听不清,是不是可以给我一份?”可以。她把法庭规则、起诉书卷到一起退下。
陈伯达、李作鹏当时生病,在医院监押。陈伯达戴着深度眼镜,在监护人员扶持下颤颤抖抖地迈着小碎步来到书记员前面,签收了起诉书。
问:要不要辩护律师?
答:我没想过,我不知道。我没经验,让我想一想。
陈伯达被押回病房的路上,还一个劲儿地嘟囔:我没想过,我不知道,我得想想……
花样最多的是江青。拿到起诉书,午觉不睡,在看、在记、在写,还常常冷笑。她几次提出要求同检察员谈话,说要谈几个问题。检察员江文会见了她。谈话要点如下:
江青:法庭开庭,我要讲话。你起诉书前面有个序言、帽子,我也要讲个序言、帽子。
江文:这由特别法庭决定。你要遵守法庭的裁决和规则。
江青:我可不可以带起诉书出庭?
江文:可以。
江青:你们说林彪、江青集团,不对。林彪是一个集团,包括陈伯达、我、康老、张、姚、王是一个集团。林彪集团的头子是林彪,
我们这个集团的头子,不是我,是毛主席。
江文驳斥了江青的胡说。江青历来打着毛主席的旗号办坏事,这是她一贯的伎俩。毛主席就讲过:“她不代表我,她只代表她自己。”
江青:还有几个问题,我要说。
江文:起诉书没有认定的,法庭不予审理。
江青:我就不说。我还有几个问题,要找审判长个别谈,因为涉及国家机密。
江文:可以转达。(据后来了解,江青并没谈什么国家机密,只不过找机会胡搅蛮缠,把错的说成对的,把她干的说成别人干的。)
江青:律师问题。是事实服从审判,还是审判服从事实?江文指出,特别法庭要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你可以陈述自己的理由,为自己辩护。法庭根据充分的物证、书证、鉴定结论、证人证言,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据此判定每个人的犯罪事实和应负的刑事责任。
我看过预审江青的录像,两个小时,她没正经回答一个问题。她坐在那里,一脸凶像,指手划脚,东扯西拉,蛮不讲理,无赖诡辩,胡搅蛮缠。“文革”期间,她还在台上时,她自己的讲话录音、她的手批文件,样样证据摆在她面前,她硬说不知道,硬说你诬陷、你造谣。我们看录像的人也气得满腔怒火:这是个泼妇、无赖。
从11月10日向被告人递送起诉书,到11月20日正式开庭,这期间被告人的种种丑恶表演,预示着审判将是艰巨的。
[size=2]图为宣判“四人帮”的现场 (http://photo.sohu.com/20040815/Img221541699.jpg)[/size] http://photo.sohu.com/20040815/Img221541700.jpg
[size=2]图为宣判“四人帮”的现场 (http://photo.sohu.com/20040815/Img221541700.jpg)[/size]
“四人帮”被判刑,到今年1月已经整整20年。它是法制的胜利,是正义战胜邪恶的历史必然。对“四人帮”的审判一直为大家所瞩目,但过去公布的材料,由于历史时代的限制,有许多细节尚不为人所知。
有一位记者用自己的笔记下了当时的情况。
递送起诉书前后
●张春桥一言不发
●江青花样最多
1980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向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提起公诉后,原来由公安部拘押的江青、张春桥等10名被告人,即于当日移交法警看管。现在听听他们当时的反映,倒是蛮有意思。
江青自言自语地说:打官司呀,我没钱请律师。我现在这个情况,谁还给我当律师。我也不迷信律师。
张春桥梗着脖子,一言不发。
姚文元有些惊慌了,说:要提到法院去判决呀!———没想到,没想到(据看管人员说,这天姚文元很紧张,午觉睡不着,饭吃不下,坐在床上发呆)。
王洪文倒坦然,说:我的罪行是严重的。我愿意接受政府的法律制裁。
陈伯达是在医院里监管,听了,一个劲地嘟囔:坏了,坏了,完了……
江青向看管员说她头晕、头疼、浑身难受。问:可不可以缺席审判?又提出:希望给我找个法律顾问。
这时王洪文被押进来。他戴着蓝色帽子,嘴巴上下有短短的胡须。
当年是46岁。这个靠打砸抢起家的上海造反派头头,眼睛眨巴着,听书记员宣读起诉书和法庭规则,样子很认真。最后他还签收了起诉书。
书记员问:除了你自己可以在法庭申辩外,可以请律师辩护。你可以写个简单的委托书,法庭可以代转。
王洪文答:不要,不要律师。说完就下去了。
姚文元被押进来。
问:要不要律师辩护?
他鼓着眼睛望着天花板,想了半天,说:我没想到这个问题。我没这方面的知识,不知道该怎么办。
书记员:那你回去想想再回答吧。
张春桥进来。
书记员:传送员,把起诉书交被告人张春桥签收。
张春桥仰起头:我不承认你,不要。
书记员:要不要律师辩护?
张春桥:我不承认你们,还要什么律师,胡闹!(歪着脖子下去。)
江青给押进来。她穿一身黑衣黑裤,布鞋。接过起诉书签字的时候,还笑了一下。似乎问了一句几月几日,马上说:“噢,10日。”
问:要不要律师?
答:检察员问了一些问题,有些还没问完怎么就起诉?
问:要不要律师?
答:我还需要跟检察员谈一次。我看了《刑事诉讼法》,有这样的规定。我想是需要个律师,有时我说不出来,需要律师替我说……但是我不知是谁,是不是谈一谈。(自言自语地说)谁还给我当律师呢?
问:那就想一想再说。
书记员念法庭规则时,她一只手捂在耳朵后面,仔细地听。说:“停一停,我听不清。”又说:“我大部分听不清,是不是可以给我一份?”可以。她把法庭规则、起诉书卷到一起退下。
陈伯达、李作鹏当时生病,在医院监押。陈伯达戴着深度眼镜,在监护人员扶持下颤颤抖抖地迈着小碎步来到书记员前面,签收了起诉书。
问:要不要辩护律师?
答:我没想过,我不知道。我没经验,让我想一想。
陈伯达被押回病房的路上,还一个劲儿地嘟囔:我没想过,我不知道,我得想想……
花样最多的是江青。拿到起诉书,午觉不睡,在看、在记、在写,还常常冷笑。她几次提出要求同检察员谈话,说要谈几个问题。检察员江文会见了她。谈话要点如下:
江青:法庭开庭,我要讲话。你起诉书前面有个序言、帽子,我也要讲个序言、帽子。
江文:这由特别法庭决定。你要遵守法庭的裁决和规则。
江青:我可不可以带起诉书出庭?
江文:可以。
江青:你们说林彪、江青集团,不对。林彪是一个集团,包括陈伯达、我、康老、张、姚、王是一个集团。林彪集团的头子是林彪,
我们这个集团的头子,不是我,是毛主席。
江文驳斥了江青的胡说。江青历来打着毛主席的旗号办坏事,这是她一贯的伎俩。毛主席就讲过:“她不代表我,她只代表她自己。”
江青:还有几个问题,我要说。
江文:起诉书没有认定的,法庭不予审理。
江青:我就不说。我还有几个问题,要找审判长个别谈,因为涉及国家机密。
江文:可以转达。(据后来了解,江青并没谈什么国家机密,只不过找机会胡搅蛮缠,把错的说成对的,把她干的说成别人干的。)
江青:律师问题。是事实服从审判,还是审判服从事实?江文指出,特别法庭要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你可以陈述自己的理由,为自己辩护。法庭根据充分的物证、书证、鉴定结论、证人证言,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据此判定每个人的犯罪事实和应负的刑事责任。
我看过预审江青的录像,两个小时,她没正经回答一个问题。她坐在那里,一脸凶像,指手划脚,东扯西拉,蛮不讲理,无赖诡辩,胡搅蛮缠。“文革”期间,她还在台上时,她自己的讲话录音、她的手批文件,样样证据摆在她面前,她硬说不知道,硬说你诬陷、你造谣。我们看录像的人也气得满腔怒火:这是个泼妇、无赖。
从11月10日向被告人递送起诉书,到11月20日正式开庭,这期间被告人的种种丑恶表演,预示着审判将是艰巨的。